加强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4月18日,市委召开了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刘曙光书记做了重要讲话,为全市党员干部如何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指明了方向。
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全市环境监察系统迅速行动,围绕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以“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依法作为”为主题,坚持“五个导向”,弘扬“四种精神”,紧紧抓住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这一环境监管“牛鼻子”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工作落实,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一、 提高建设标准
积极启动寻标对标提标行动,认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环保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工作会议、文件精神,认真查找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中的各项短板,坚持做到“标准比上级高一级,工作比兄弟市快一步”的建设标准,加快追赶,不断完善,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走在前列。
二、 完善相关制度
修订完善了《潍坊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和《潍坊市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工作制度》,明确网格划分,确定网格责任,突出监管重点,细化部门分工,完善运行制度,形成了“边界清晰、责任明确、运行有序、监管有力”的环境监管大格局。
三、 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工作力量,凝聚监管合力。各级网格内必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协调各部门查处职责内的环境污染问题。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频次。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县市区监察大队抽查计划比原计划再提升30%以上,做到重点污染源必查、重点信访问题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查。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处理进度。对网格内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坚持从严、从快处理,查处情况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现场上传,查处结果通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