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6-809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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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西区
邮 编:261061
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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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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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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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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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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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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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宝通街至乐川街段)高温水供热主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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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民生热电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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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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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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