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
年产6.5万吨装饰原纸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
你公司《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装饰原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寿光市文昌路以西,建新西街以南,总投资26391.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建造造纸车间1座,成品仓库1座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6.5万吨装饰原纸。
该项目已经寿光市发改委备案(登记备案号:1707830002),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原则。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的要求:
1、项目排水应实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设置污水和事故状态的事故废水废料收集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进入项目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排水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要求和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落实各项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厂界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以及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站污泥、废毛巾和废网属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处置。
5、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危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6、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
7、该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该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建设事故水池及配套应急管网,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生产装置区、危废储存区周围设置围堰,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营,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七、由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寿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须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寿光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7年6月21日
抄送: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寿光市环境保护局,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有限公司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 6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