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致重点排污单位和监测设施运维单位的公开信》,市环境监控中心组织县市区共同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逐一进行了宣贯。按照省厅要求,为确保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质量,企业及法人、环保主管人员要做出承诺,现将企业承诺书予以公布。
潍坊市重点监控企业公开信承诺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