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质量自查的通知》(鲁环信控[2017]11号)要求,我市于2017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开展了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质量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省控以上污染源、污水处理厂、违规项目、新排查高架源及生活垃圾焚烧厂监控点位实施全覆盖式检查,采用市与县共同参与、运营公司配合开展的方式进行,市环境监控中心组成4个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各类站点合计302个,其中停产停运的站点68个,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55份,全面提升了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