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交办案件落实情况(3)
2018年4月27日,接到批转的反映寿光市清水泊农场北侧晒鸡血场,对空气、土壤造成污染问题的信访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寿光市环保局进行了查处,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企业全称为寿光市汇民饲料添加剂加工厂,位于寿光市双王城郭井子村东(原卧铺乡第一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鸭血干燥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了除尘和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一套,该饲料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2月经寿光市环保局批复(寿环审表字〔2018〕091号,见附件1)。现场检查时,厂区内西侧硬化地面晾晒部分鸭血,现场散发刺鼻的臭味,鸭血干燥生产线露天安装,未按照环评要求进车间密封。对此,寿光市环保局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寿环令改〔2018〕13号,见附件2),责令立即对厂区内晾晒的鸭血进行清理,并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在相关污染防治设备配套完善前,不准其进行生产和晾晒。5月2日,寿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时,厂区内西侧硬化地面晾晒部分鸭血已全部清理。
下一步,我局将责成寿光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和巡查频次,确保停产整改落实到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