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批省环保督察热线
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1-2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昌邑市都昌街道办事处南幸福村,村南200米有一家养鸡场,异味污染严重。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昌邑市都昌街办南兴福村民林在志在该村南建有3个肉鸡养殖棚,每个棚最大养殖量约为8000只肉鸡。其鸡舍距离最近的住户约110米,不属于禁养区。该养殖户已按畜牧部门要求配套建设了规范的贮粪场及尿液池。2018年5月29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肉鸡已全部出栏,鸡舍内粪便已清理干净。其鸡舍东侧粪便暂存场内有未及时清理的鸡粪存放,未覆盖,现场有较强的臭味。对此,执法人员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将粪便进行清理,限3日内清理完毕,对新产生的粪便,确保做到即产即清,切实消除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2-7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高密市注沟镇后方市村,村北有一家垃圾处理厂,掩埋至地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塬。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垃圾处理厂为山东格润环保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磊,位于高密市注沟现代农业发展区后方市村村北1公里处,于2007年4月经高密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高发改〔2007〕第71号)后,与柴沟镇政府签订了石料场使用合同,该公司主要填埋高密市的一般性质工业固体垃圾,环保手续齐全(高环审字〔2006〕第84号、高环验〔2014〕49号)。2018年4月26日,高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污水处理站的废弃滤网等一般固废垃圾堆积到该公司南侧的空地(原混凝土砌块加工厂),对此,高密市环保局责令立即将这部分垃圾按照规定转移到厂区垃圾坑内,并责令该公司停止接收固体废物,停产整改。5月28日,执法人员又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收购固体废物的行为,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为检测该公司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人员分别在该公司的院内水井、公司北墙外的加油站内水井、方市村居民院内水井三个点取水样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在该公司停产期间,如发现有收购固体废物的行为,可以直接拨打高密市环保局投诉电话0536-2505517,执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3-6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诸城市枳沟镇枳沟一村,村西南700米有一家塑料颗粒厂,外排异味气体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位于诸城市枳沟镇枳沟一村的塑料颗粒厂为诸城金辉塑料有限公司,从事加工、销售塑料颗粒、塑料制品,成立日期2009年1月21日,法人代表张宇,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诸环审报告书〔2010〕13号)并进行了环保验收(诸环验〔2013〕37号)。该公司主要以废旧聚乙烯塑料废旧塑料为原料,经分选分类、破碎、清洗、电加熔化、挤压成型、冷却等工艺生产塑料颗粒。安装有废气处理设备(废气用收集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喷淋+等离子高压静电吸附),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2018年4月29日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排放的废气进行了检测,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气筒颗粒物4.89 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8.8mg/m3;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值0.270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最大浓度值0.9 mg/m3,各检测指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下步诸城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力度和监察频次,同时要求枳沟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求该公司: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清洁生产;二是原料不得随意堆放,及时入库;三是强化环保措施,加强环保设备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四、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4-1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安丘市景芝镇,园区二路与景酒南路交汇处东侧150米,有一家保温材料厂,外排异味气体,粉尘污染严重。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保温材料厂名称为潍坊锦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录功。该公司年加工2000吨岩棉制品项目于2017年7月13日,在安丘市环保局环保备案(安环备字〔2017〕45号)。前期,因该公司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生产环节增加了喷胶工序,但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安丘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10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环责改字[2018]13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限期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之后,安丘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14日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听证告知书,于2018年4月24日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安环罚字[2018]18号)。2018年5月2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烟筒等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未发现有原料堆放,目前已无恢复生产的可能,未发现恢复生产痕迹。
五、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5-4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高密市姜庄镇西范家庄村,村南侧有一家养猪场,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经查,反映内容属实。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高密市姜庄镇西范家庄村,名为高密市明峰养猪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启义,从事生猪养殖。目前,该养殖场生猪存栏量约1200头,经了解年生猪出栏量为2000头,属于规模化养殖场。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粪水及粪便暂存场所不规范,粪水池未采取防雨措施,粪便暂存场所未采取“防雨、防渗、防流失”等三防措施。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造成异味影响周围环境。高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调查文书,依法对该养殖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养殖场立即整改,对粪水池及粪便暂存场所采取三防措施,并于6月15日前完成;养殖期间对养殖污染物做到“随产随清”。并处罚款。
六、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5-8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青州市王母宫开发区赵家村,村东北侧有一家洗沙厂,废水随意排放,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是位于青州市经济开发区赵家村村北侧的宁会民洗沙厂,无环保手续,属“散乱污”企业。青州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已责令该沙厂立即拆除设备,恢复原貌。6月1日再次前往检查,设备已拆除,恢复原貌。
七、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6-5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区南乐埠村,村东侧有一家养殖场,异味废物随意堆放,导致河水污染问题。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信访件反映的是潍城区南乐埠山村东一家蛋鸡养殖场,户主姓名季建庭,目前存栏2000只左右。该养殖场存在粪污露天堆放现象,但该养殖场周围没有河流,不存在污染河水问题。针对其粪污露天堆放问题,现场督促其立即整改,对粪污进行清理,目前已经清理完毕。同时,要求其抓紧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减少异味污染。
八、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8-7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高密市人民大街与梓潼路口南100米,一条往东的路尽头,有一家清洗床品的小企业,外排污水和粉尘。向12345反映未果。经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高密市朝阳街道东小庄村高密市汇通洗涤服务中心,位于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西侧,主要从事洗涤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2018年5月31日现场检查,该洗涤中心洗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现场无粉尘问题。但存在洗涤废水收集不到位问题,对此,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服务中心立即进行整治。2018年6月3日,执法人员进行了后督察,该洗涤中心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已整改到位。
九、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9-1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诸城市龙都街道焦家庄村,村北有一家陶瓷厂,使用燃煤锅炉外排浓烟,污染大气环境。经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位于诸城市龙都街道西吕标村的陶瓷厂为诸城市紫阳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法定代表人迟令波,是由原位于城区的诸城市鲁钟陶瓷公司经技改搬迁、改制而来,主要从事陶瓷地砖、陶瓷填料生产。2008年8月,潍坊市环保局对该单位“墙地砖、陶瓷填料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2011年3月该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经拣选、配料、细磨、造粒、成型、烘干等生产陶瓷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煤气发生炉不是使用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是使用煤炭制成煤气作为燃料,煤气发生炉采用低硫、无烟煤块,所制煤气采取电捕焦、旋风除尘、脱硫等措施后,用于辊道窑燃烧,余热用于烘干半成品。使用煤气发生炉是该公司生产工艺的一部分,环评审批的“墙地砖、陶瓷填料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生产工艺中包含煤气发生炉。2018年4月17日,山东方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排放的废气进行了检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值0.335mg/m3;干燥塔废气排放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25、75、185mg/m3;各检测指标均能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前期该单位存在原料场扬尘污染,料场、煤场未进行封闭的问题,诸城市环保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该单位改造煤棚、料棚,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该公司按要求对煤场、料场进行了封闭改造,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检修中,生产车间部分顶棚存在破旧,厂区内道路老化,有运输扬尘产生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一是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对车间顶棚以及道路进行维修,增加洒水频次,减少运输道路扬尘的产生;二是强化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持清洁生产。
十、关于环保督察热线20180529-3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临朐县南环路纸坊工业园区,博创商混站,无环保手续,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临朐博创商混有限公司,位于城关街道岩头工业园,负责人孙成宝。该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2年8月21日通过临朐县环保局审批(编号120807号),2017年4月12日通过验收(临环验〔2017〕25号)。该公司建有2条生产线,配套建有除尘设施,输送带已采取密闭处理,原料场地建有防风抑尘网。2018年6月7日,临朐县环保局监测站对该企业噪声、粉尘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噪声:南厂界51.4分贝,西厂界50.0分贝,粉尘0.677mg/m3,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下步,临朐县环保局会同城关街办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