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批省环保督察热线
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关于环保督查热线20180417-4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尧王山西路与驼山中路交汇处西北角百度慢摇吧,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百度慢摇吧会所与南侧同济花园小区最近距离15米左右,与北侧书香门第小区最近距离40米左右。该会所2008年10月28日开业,2017年5月停业装修,2018年1月27日重新营业,营业时间为晚上9:00至次日凌晨。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会所分别于1月29日、1月30日,2月9日晚、2月10日凌晨,2月28日夜间、3月8日夜间及3月29日,4月3日、4月16日,共分九次在不同时段、不同地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出国家标准(国家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明确规定,居住、商业混杂区夜间噪声标准值为50分贝)。同时,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同志对该会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造:对进出口隔音门进行维修,加挂隔音棉帘,在进出口隔音区域加建隔音房,营业场所内部加衬吸音棉,在音箱下加海绵、泡沫进行减轻震动处理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关于环保督查热线20180418-12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奎文区潍州路街道马少野村,村内宏伟幼儿园南,焚烧垃圾外排异味气体。经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反映的地点是奎文区环卫处在马少野村设立的垃圾投放点,分别设立了生活垃圾箱和建筑垃圾堆放点。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倒,导致产生混合垃圾堆积无法清运。经现场了解,焚烧现象为未熄灭烟头导致,发现后已及时熄灭。4月20日,已组织人员将剩余垃圾全部清运完毕。下一步,奎文区将加大对垃圾点巡查,及时清运垃圾,确保不再发生焚烧垃圾现象。
三、关于环保督查热线20180419-5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奎文区苇湾社区3号楼4单元102室现为一饭店,无手续,油烟和噪音污染严重。经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4月21日,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静雅饭店进行了检查,该饭店为住改商,噪音为室内产生,当场责令立即采取降噪措施。并对其油烟污染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已于当日下午安装了油烟分离设备。
四、关于环保督查热线20180420-8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高密市醴泉街道办事处马家庄村,村东南有一家石料加工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经查,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高密市醴泉街道马家庄村东南的石子加工厂属于高密市国沣建材经营部,位于高密市醴泉街道马家庄村东南400米,厂区四周均是农田,主要经营零售沙子、石子、混凝土。该厂于2017年10月委托亳州市中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7年12月30日高密市环保局出具了环保备案意见(高环函[2017]269号)。2018年4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石子加工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4月13日,由于石子加工设备出现故障,于当日停产检修设备至今)。石子加工区位于厂区的东南侧,内有2台石子粉碎机、1台振动筛,配套安装了水喷淋除尘设施和对设备采取了封罩措施,现场有工人正在对设施设备进行停产检修。厂区的西侧是石料堆放处,石料用扬尘网进行了覆盖。由于企业停产,无法进行粉尘和噪音监测,待恢复生产后,高密市环保局将委托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的噪音和粉尘进行监测,如检测结果超标将依法立案查处。
五、关于环保督查热线20180422-3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临朐县五井镇王家圈村,村西100米有两家非法洗砂厂,污水直排河道污染河水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两家砂石加工点位于临朐县五井镇王家圈村西临朐、沂源两县交界处的河道内,经营者分别为临朐县冶源镇西小章村村民魏光文和冶源镇洼子村村民赵明东。经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国土局、嵩山管委会、五井镇国土所、王家圈村村干部多次现场勘验,确定洗砂设备、场地位于淄博市沂源县境内。针对以上情况,临朐县政府于2018年4月26日,致函沂源县政府协商解决该问题。下一步,将与沂源县有关部门协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取缔该处非法洗砂点。
六、关于环保督查热线20180423-2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昌邑市北孟镇大南孟村西北300米潍胶路东侧有一家浆纱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水泵排至潍胶路东侧沟渠内,污染地下水,影响周边农作物正常生产。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反映的浆纱厂全称是昌邑市凯旭纺织厂,位于昌邑市北孟镇大南孟村西北侧,东侧为农田,南侧为生产路,西侧为潍胶路,北侧为空闲厂房。其负责人为刘永国,主要从事浆纱加工,主要工艺为棉纱—整经—挂浆—烘干。现建有生产车间2座,仓库1座,办公用房1座,浆纱加工线3条(1条未使用),整经加工线7条(2条未使用)。该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对此,昌邑市北孟镇政府要求该公司5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
现场检查时,该厂浆纱车间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纱废水暂存于厂区东侧已采取防渗措施的循环水池内,蒸汽锅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水通过厂区外南侧雨水沟由东向西流淌至潍胶路东侧未做防渗处理的雨水沟渠内。经进一步勘验,该雨水沟渠内有浆纱废水排放过的痕迹。经询问该厂负责人,也曾经将浆纱废水排放到上述雨水沟渠内渗排。针对该厂私自排放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昌邑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一是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影响;二是罚款壹拾万元。昌邑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并督促北孟镇政府5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拆除到位。同时,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密度,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消除环境污染影响,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七、关于环保督查热线20180424-9号转办件查处情况
反映青州市开发区竹林马村,村西50米有一家搅拌站,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是位于青州经济开发区竹林马村西侧的李玉祯檩条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对此,青州市环保局立即责令停止生产,责成经济开发区按要求立即对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进行清理,做到“两断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