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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排污费征收历程回顾
来源: 时间:2018-04-27
 

潍坊市排污费征收历程回顾

 

排污收费制度实施38年来,潍坊市环保局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级环保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积极参与、探索新收费方式、管理模式试点,以科技引领创新,以创新带动收费,排污收费工作法治化、制度化逐步落实,日趋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工作机制,以制度推进收费,由收费反哺制度,形成了排污费征收工作与制度完善的互补,有力推动了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全面开展。据统计,1991年至2017年间,潍坊市排污费征收总额达到了22.9亿元,对于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倒逼产业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一)回顾排污收费工作三十多年的历程,我国的收费制度由超标收费到1997年试点二氧化硫总量收费,由单因子收费到多因子收费,由超标收费到总量收费,由总量收费到差别化收费,经历了几番的改革变迁,潍坊市一直走在排污费征收工作试点的前列,勇立潮头,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每次推行新的收费制度前,总是勇于试点,敢于探索,率先学习领会新收费制度,试点新收费制度,为新收费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推广反馈试点信息。(二)潍坊市在排污费征收工作由最初的手工开单到后来的电脑开单、排污收费软件由CS单机版到后来BS网络版的改革、以及石化及包装印刷行业VOCS收费工作试点、VOCS收费软件网上申报及审核试点、全程信息化8.0系统网上申报试点等工作中,也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为全省排污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三)潍坊市环保局在“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推广过程中,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协调软件公司,以最快的速度,不打折扣的完成了“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的资金申请、公开招标、硬件采购及网络建设、硬件部署工作,完全满足环保部“全程信息化”工作的要求,为后序“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在全省的推广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从该系统部署完成正式启用,到完成最后的征收工作任务,潍坊市的整个系统运行良好,有力保障了全省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探索收费管理新模式。自“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单机版正式应用开始,环保部推行了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两项报告制度的季度、年度汇审工作,省、市根据部里要求,按季、年开展统一集中数据汇审。自2013年“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网络系统启用开始,潍坊市环保局就积极探索季度、年度数据汇审新模式,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本着:一是化整为零,将市级承担的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每个成员身上,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二是换位思考,让每个成员都成为数据审核的主体,承担、体会压力,增强责任感;三是利用交叉互审,让各成员通过实践把握汇审考评流程,切实提升业务水平,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四是充分发挥排污费全程信息化征收系统的网络优势,加强各县(市、区)从业人员的业务交流,取长补短,形成合力;五是精简会议,减少集中汇审环节的五个目的,潍坊市于2017年下发《关于在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实行网上交叉互审的通知》(潍环函[2017]74号),率先在全国开展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季度、年度网上交叉互审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全市季报、年报数据质量明显提高。

三、实施排污费征收全公开。环保部、省环保厅要求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征收信息进行公示,潍坊市环保局依据部、厅排污费征收信息公示要求,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公示制度,将全部排污企业的排污费缴纳情况在市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要求各县市区本着“谁征收,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在各政府网站上公开全部收费信息,接受公众、媒体监督。通过实施排污费征收公示制度,增加了排污费征收工作透明度,增强了收费人员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各级监察机构公正执法、依法行政。新闻媒体多次就潍坊市排污费征收公示信息进行了报道,引用公示数据报道欠缴企业欠费情况,对欠缴企业施加舆论压力,使其认识到依法及时缴纳排污费的重要性,从而利用媒体力量达到促使其依法、足额、及时缴纳排污费的目的。潍坊市环保局通过实施排污企业排污费征收信息全公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建立健全排污费征收稽查机制。自《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实施以来,潍坊市环保局健全排污费征收稽查机制,成立了排污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秉承既突出重点又全面兼顾的原则,扎实开展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工作,及时堵塞在排污申报、核定、收缴过程中的漏洞,纠正下级环保机构在排污费征收工作中的错误,着力解决少征、漏征、欠缴排污费等问题,确保排污费应收尽收。近年来,全市先后对钢铁、化工、造纸、水泥、焦化等行业开展排污费稽查400余次,对排污费征收核定不足的187家单位补征排污费5241万余元。

五、排污费入库额连续十年过亿元。2008年全市排污费入库额破亿以来,潍坊市环保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收促治、以收促管,已连续十年排污费解缴入库额过亿元,十年间共征收15.7亿元,其中,2017年实现1.8亿元的入库额,创历年排污费入库额新高,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一方面我市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征收程序、规范执收行为,加大了排污费核定、解缴及清欠力度;另一方面按照《排污费征收稽查办法》的规定,在认真完成环保部及省厅专项稽查任务的同时,组织开展专案稽查,圆满完成各年度稽查任务;第三,根据省厅鲁环监察函[201483号文件要求,近几年我市强化了排污费征收信息公开,根据文件要求接受群众监督、引导公众参与,将信息公开作为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提升排污费征收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有力的保障了排污费足额、及时解缴入库。

六、排污收费工作成效显著。目前,随着20174季度排污费的解缴入库,潍坊市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已经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多年来,潍坊市环保局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排污费全面、及时、足额解缴入库,以收促管,以收促治,为环保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多次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表彰。潍坊市环保局多次被省厅评为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集体,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陈仁芬同志、尹海平同志,寿光市环保局张树军同志,滨海环保分局李建光同志等多名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国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昌邑市环保局刘乃磊等多名同志被省环保厅评为全省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

随着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排污费征收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

 

 

 

 

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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