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整治企业雨污混排行为,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高新区将从2018年5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对辖区内涉及污水排放的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雨污混排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整治范围包括:全面排查辖区内建档污水排放企业,确定雨污混排重点整治企业名单;重点整治企业内部雨水进污水管、污水进雨水管、化粪池不规范、无隔油池、无排水许可证等行为;依法打击非法采用地下水、污水超标排放、暗管偷排含重金属或放射性废水等违法行为。
整治工作中,对在自改期内整改的一般性雨污混排,不予追究责任;对非法偷排含重金属或放射性废水的,从严追究责任;对未办理接入手续的,需办理接入手续并缴纳污水处理费;对超出实现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由区环委办牵头,组织环保、公安、城管执法、城建等部门联动执法;对偷排入河的所有排污管,及时封堵。
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全面检查并处罚。对违法程度高或推动难度大的整治事项,区环委办将启动“双联执法”,确保企业雨污混排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