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水平,滨海区周密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深入开展水、气、渣专项综合整治,全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海区网格化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制定了《滨海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设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共建立环境保护监管一级网格1个(滨海区本级),二级网格9个(各街办、园区级),三级网格50个(村、社区级),建立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高效运转的环境保护监管网格,推动实现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全覆盖。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修改完善滨海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6个配套制度,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审批把关、案件移交移送、信息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建成全区网格化监管体系运行配套保障体系,保障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运行畅通,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创新体制建设。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由开发区各分管领导任组长,成立工矿业、建设、交通等九个行业(领域)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实现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全覆盖。
四是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利剑治污,实行24小时接访、巡查,严抓夜间、节假日值勤,盯死企业利用环境监管空隙恶意排放异味等现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果断处理。近年来,共关停取缔项目25个,停产整治企业67家(次)。移交辖区公安部门案件3起,破获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人,批捕18人,取保候审56人。
下一步,滨海区将进一步加大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的推进力度,狠抓责任落实,继续查找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研究改善滨海环境质量的新办法、新措施,建立环保长效机制,确保“三八六”环保行动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继续组织相关街道、园区、部门,形成强大执法合力,深入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进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四个滨海”建设营造良好环境。